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,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,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《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。其中,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;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,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。
为减轻地方增支压力,中央财政提前预拨今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地区提标所需资金,明确要求各地做好现有试点范围内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,不再扩大试点范围。近日,中央财政下达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提标资金30.34亿元,2021年全年共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60.34亿元,比上年增长12.9%。自2011以来,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达1967.34亿元。同时,《通知》还指导督促地方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,提高供餐质量,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;强化省级统筹,落实地方支出责任,加强资金管理,确保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,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。
下一步,财政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要求,会同教育部指导地方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,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,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。
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
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,我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(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),对欠发达地区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,补助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。其中,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;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,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3元给予定额奖补。目前,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国28个省份1552个县,每年受益学生约3795万人,其中国家试点地区2092万人,地方试点地区1703万人。
(来源:教育部新闻办微言教育公众号 责任编辑:李瑞)